在實際工作中,尤其是對現場安裝焊縫,由于受到施工條件和焊接人員技術水平與素質等各種主、客觀因素的影響,焊接工程質量一次性檢測100%合格的情況頗為鮮見。當檢測發現超過《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》GB50205-2001( 以下簡稱《 規范》)規定要求的焊接缺陷后該如何處理呢?
《 規范》并未明確檢驗不合格焊縫的處理方法和再次檢驗的比例,在實際檢測工作中,我們采用與建設方和監理單位協商處理的方式解決。具體做法如下:
對于超出《 規范》規定的焊縫缺陷,必須返工,焊縫返修后按原探傷方法進行檢驗。
當檢測方法為抽樣檢驗時:
①對于工廠制作焊縫,發現有不允許缺陷時,在該缺陷所屬檢測部位兩端各延長10%焊縫長度且不少于 20mm(焊縫足夠長時)檢查,若在延長部位仍有不允許缺陷時,該條焊縫全部檢驗。
②對于現場安裝的焊縫,每發現一條焊縫存在不允許缺陷,則應再增加兩條該焊工所焊焊縫進行檢驗,如這兩條焊縫合格,則該次檢驗合格;若這兩條焊縫仍存在不允許缺陷,每條不合格焊縫再各增加兩條焊縫進行檢驗,若再增加焊縫合格,則該次檢驗合格;若再增加仍存在不允許缺陷的焊縫后,則該焊工所焊焊縫全檢。